第三部分 党建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党总支及教工、学生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校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体育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三条 党总支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总支的决议。
第四条 党总支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 支委会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六条 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总支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七条 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八条 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总支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九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总支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条 党总支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二条 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三条 党总支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党总支工作职责
党总支是行政单位的政治核心,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各项决定和本组织决议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教职员工生,努力完成学院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及各教研室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教工、学生支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指导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教师和学生,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他们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党内外教职员工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学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以党支部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一、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
(一)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听取上级党组织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二)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
(三)进行会前的谈心活动,找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四)征求对党员的意见。其中包括征求支部委员、党员、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会前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将信息反馈给党员。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几个环节
(一)检查党员的到会情况,到会党员应当超过全体党员人数的2/3。
(二)公布应着重解决的问题。
(三)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检查工作学习的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检查落实支部决议的情况。
2、避免开成工作总结会,避免空洞的发言。
3、选好第一个发言的人和第一个提出批评意见的人。
4、民主生活会要掌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达到既弄清问题又团结同志的目的。
5、民主生活会既不是批判会,也不能开成自我表扬会。
(四)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党员应着重教育,首先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其他人依托事实帮助其进行剖析。
(五)做好民主生活会的记录工作。民主生活会要由专人记录;应写明日期和记录人;记录要真实、准确、清楚;记录由专人保管,注意记录的保密性。
(六)做好党员思想动员工作,在会后组织谈心活动。
三、民主生活会应注意的问题
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当坚持原则,掌握分寸,起到提高觉悟、促进团结的作用,所以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这是解决党内矛盾的主要方法。要敢于剖析自己,以对党负责的态度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依照批评——团结——批评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以批评为途径,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党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善于引导,讲求方法,认真负责,严格要求。
(四)民主生活会后要认真总结,将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四、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及程序
支部应当集中组织时间开展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党员要先进行书面批评与自我批评,然后在支部生活会上,支部党员要逐一开展深刻的反思;支部其他党员对其一学期的工作学习状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建设性意见。既要交流思想,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又要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相互批评。要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
民主评议、批评及监督制度
一、结合年终工作考评,每年对干部、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为工作、学习、思想、团结协作和廉洁自律情况。
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并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使职工干有方向,学有榜样。
三、加强督促检查。总支委员要经常与支部书记交换意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帮助指导工作。对表率作用差,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和干部要提出批评,并协助支部书记找其谈话,限期改正。
四、评议、批评、监督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始终坚持,常抓不懈。总支将在适当时候对各支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执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总支书记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反腐防变的自觉性和抵抗力。
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生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意识。
四、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五、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廉政、勤政情况。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向全体党员报告经济活动情况,做到收入分配公开,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群众的监督。
七、结合年度考评、干部考核和民主测评,每年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一次测评。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工作中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以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贯彻执行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一)在教工中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另立标准,注意防止和纠正只看能力和学历而忽视政治素质的偏向。
(二)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把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党员条件接收党员,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三)结合体育学院现状和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重点做好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及体育康复专业学生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以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四)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通过广泛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增强党组织吸引力,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一是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二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安排一定的社会工作,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锤炼和考验的机会;四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五是通过学校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一是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二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三是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做出思想汇报制度;四是坚持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和公开测评。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
(一)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以及问卷调查的形式,充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其发展变化,针对不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党总支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存在的主要思想问题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以及时充实教育管理的内容,改进教育管理的方法,增强管理教育的效果。
四、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明确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三)党总支、党支部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年终做好工作总结,并向校党委汇报。
五、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年终检查工作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坚决执行和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的纪律。对违纪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肃认真地进行。
党总支、支部政治学习规定
一、坚持每月集中政治学习不少于1次,除学院统一安排外,一律不得安排其他活动。
二、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三、因故必须请假,经批准方可不参加学习。
四、学习时不得从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工作。
五、必须认真阅读文章,领会精神、实质。
六、讨论时,事先作好准备,主发言人要有发言稿或详细提纲。
七、主持人做到长计划、短安排,事前通知学习的内容。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
(一)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 (二)支部书记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三)宣传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支部书记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2、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3、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
4、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以及校党委的重要文件;党章及党建方面的理论知识。
三、党支部学习的时间
每月末星期五下午为支部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支部书记决定。
四、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要把党支部学习与党组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五、有关学习要求
(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工作技能。
(二)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季度及每月学习计划。
(三)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年至少要读两本好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四)要自觉做好学习笔记,由支部组织适时抽查读书笔记。
(五)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无故不参加学习1次视为半天旷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
民主生活规定
一、希望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无论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讲政治、顾大局、以诚相待,不得纠缠细枝末节。
二、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怕丑,不护短,不遮掩。
三、互相进行批评帮助都要以对同志、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开展批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心诚意地帮助同志,不搞无原则的纠纷。
四、正确对待批评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态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达到既弄清问题又团结、帮助同志的目的。
工作、学习督促检查规定
总支和各支部要加强对工作和政治学习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吸取教训,以便于改进工作。为此督促检查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紧扣教学科研、群体竞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按工作的实施进展和政治学习的有关安排,查工作质量,查学习纪律。
二、总支委员除参加总支组织的学习外,一般情况均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与基层党员、群众一起讨论,带头发言。
三、对于学习中存在的模糊认识,要循循善诱,耐心疏导,认真讲解,把党员教职工、学生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
四、无论是工作和学习,总支委员、支部书记一定要以身作则,不迟到不早退,起好榜样和示范作用。
五、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群体竞赛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到学有所获。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沟通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汇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2、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
3、研究制定学院的发展总体规划、思路,讨论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
4、研究决定人事变动、职称晋升、干部选拔、教学、科研、管理等重要工作。
5、讨论研究需要由党总支和行政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题的确定、会议的组成和召开
1、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党政负责人商议确定后,列为正式议题。
2、会议人员由党总支成员、行政领导组成。涉及相关教研室问题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议事规则
1、与会人员,应提前熟悉和了解会议内容,本着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明确表明自己的意见。
2、重大问题和事项,在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后再行议定。必要时由党政负责人共同向学校党委或分管领导报告,协调解决。
3、会议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落实到位,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定期向党政负责人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提高工作运行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尽职尽责,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1、重大决策公开:体育学院建设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以及党总支、办公会议的重要决议等。
2、重要工作公开:学院评先、晋级、选拔、任用、考核情况、奖惩、发展党员等情况。
3、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
以现有公示栏为主,辅之以会议、文件、通知、网页等形式逐级向全院教职员工生公示。
三、党务政务公开时间
1、固定项目工作一年一公布。
2、一般项目工作半年一公布,一季一公布或一月一公布。
3、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布;
4、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以保证党务政务公开的经常性、持久性。
“三重一大”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制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项目部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决定、指示和一个时期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2、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一个时期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倾向性问题;
3、办学成果状况和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
4、领导班子和管理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5、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党支部的设置、支部书记的调整;
6、职工队伍建设、职工思想动态方面的重要情况;
7、干部、党员严重违纪、犯罪问题;
8、上级领导指示的办理结果。
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
院总支对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支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集体讨论的范围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的主要措施;
2、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的请示、报告;
3、召开党员大会事项及候选人名单;
4、召开职工会员大会有关事项;
5、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等;
6、党群机构的设置调整及定员编制;
7、一般管理干部任免、评先、奖励、处分;
8、党的建设、党风党纪、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9、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总支对行政重大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须经过总支委集体讨论做出。
三、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学院重要工作情况,党政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须及时通报。党内重要工作情况,以支委会形式进行通报;行政重要工作情况,以行政办公会形式进行通报;党政重要工作情况,需要相互通报时,以党政联席会形式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的落实情况;
2、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党员大会、职工(工会会员)大会重要决议的执行情况;
4、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情况;干部的奖、惩情况;
5、党风党纪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情况;
6、内部管理方案、重要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废除
7、物资材料采购以及器械设备租赁采购情况;
8、各类突发事件;一个时期内师生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
9、党政正职、领导成员之间认为需要定期通报的工作情况。
四、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制度:
学院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学校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转变我院工作作风,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等铺张浪费行为。
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学校接待工作的各项规定。
三、执行公务期间严禁接受礼品、宴请以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干预或插手招生、教师职称评聘、项目招标采购、教辅资料使用等活动。
四、严肃政治纪律,始终在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不负责任乱讲话、乱传谣、乱告状,不得在校园内传播不健康言论。
五、深入教学一线,研究分析,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六、坚持和完善谈心、交心工作制度,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学生,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七、精简会议,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会上不讲空话、套话、大话、废话。
八、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制度。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学校师生、基层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