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筑院发字〔2023〕30号)及《贵阳学院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体育学院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做好2023年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尹雨嘉、陈大全
副组长:王玉茜、胡小勇
成 员:程 明、臧福宏、李 晨、康 乐、车木翔、闫瑞华
二、转专业的资格与条件
(一)体育学院在读的二年级本科学生,对体育学院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优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培养方案中所学课程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第一学年所获得学分数不低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所获得学分的平均数。
3.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转专业。
4.学习成绩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者,具有在本学院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5.体育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体育类相近专业。
6.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伍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应当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不降级转专业,但在新专业学习时长不得低于该专业学制的一半。学院转出转入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复学的转专业学生,可不占用限定的指标。
(四)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报到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年的。
2.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3.休学期间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4.定向生、委培生、保送生、国防生、专升本、“3+4”中本贯通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
5.在学籍异动处理过程中的学生。
三、转专业人数比例
体育学院各专业单向申请转入或申请转出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20%,择优选拔。除因身体疾病等确不适合在申请专业学习的客观原因外,转出或转入学院均不得以学习潜质、学习成绩、面试考核等原因拒绝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四、转专业工作日程
1. 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管理文件以及体育学院实际情况制订体育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对体育学院各专业二年级学生第一学年修读课程的成绩进行统计并以所学合格课程(即获得学分课程,且不含公选课)按平均学分绩点降序进行排名并向学生公布,为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做好准备。
2. 2023年8月28日-9月1日,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启动本年度体育学院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3. 2023年9月4日-9月8日,学生申请及转出资格审核。①具备申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根据体育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要求,到学院领取和填报《贵阳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审批表》;②对体育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③公示期满后,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公示报送教务处备案。
4. 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转入资格考核。①申请转入学生凭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或学生证,于9月15日下午2点到体育学院多媒体教室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②面试考核完成后学院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将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公示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6.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结果公示。①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②将优秀学生转专业的审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7. 2023年9月25日-9月29日,学籍异动。已审核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并完善手续,学籍异动完成后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逾期不办手续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其他要求
1. 档案留存。完成当年转专业工作后,应将转专业工作方案、转入转出公示、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等工作相关过程性材料留存工作档案,将学校批准学生转专业文件复印件放入学生档案。
2.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所缺的课程由学院安排补修并参加课程考核;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经学院确认后,按免修程序进行认定;其余课程的学分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缴纳。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刚转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一学期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4.学院须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