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成立体育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及复试小组,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调剂考生按照《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二)》执行。
三、资格审查
(一)按《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要求提交材料,考生须于2023年4月21日8:00-8:30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地点为3868la银河总站行健馆三楼,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作放弃复试资格处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具体需要提交的复审资料如下:
1.复试期间考生联系手机号、复试期间紧急联系人及手机号,准考证、身份证。
2.学籍学历证明。应届考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出具就读本科院校/颁发证书的网络教育高校届时可毕业有关证明。
4.《贵阳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下载网址:http://yjsy.gyu.cn/zsxx/zsxx.htm招生信息栏“下载中心”下载)。
5.需办理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
6.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
(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
7.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笔试(专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9:30;地点:体育学院行健馆3楼。
(2)面试(英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面试时间:2023年4月21日9:40-10:40;地点:体育学院行健馆3楼。
(3)面试(运动专业技术测试):面试时间:2023年3月28日11:00-12:00;地点:体育学院行健馆3楼。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英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运动专业技术测试。)(同等学历须加试)
(1)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闭卷考试,在面试前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体育基本理论的考核,具体考试内容请见《3868la银河总站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大纲》。时间为60分钟,考题为3道论述题。
(2)英语测试:考查英语口语的能力。在综合能力测试中完成。
(3)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由考生抽题作答,考生从题卡中随机抽取1道试题进行回答,考生要当场读出题目内容并按照题目依次回答问题。面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全程由各复试小组负责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综合能力测试中完成。
(5)运动专项技术测试:考生自己选择运动项目展示专项技术。
(6)同等学历考生须加试《体育史》和《体育社会学》课程,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跨专业考生,需参加除去专项外的另一个项目技术的测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60分,英语测试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0分,综合能力测试30分,专项技术测试7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历和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每门总分为100,单门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生务必按《贵阳学院研究生复试费微信缴费流程》(见附件1)(下载网址同上)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五、录取
(一)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面2位。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总成绩÷2)×50%
(三)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将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体检
确认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报告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拟录取培养单位,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
本办法由贵阳学院体育学院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以上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为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贵阳学院体育学院
2023年4月17日